邀請
剛收到一封電郵邀請,其語氣比以下的一篇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只是簡單的回覆:「因著對你們的尊重,我今次不來了。」
親愛但已分開的太太和兒女:
我和甜心(其實也不算是情婦,她可是你我多年來的知心好友)的約會出走,不知不覺已經有一年了。雖然我還不知道當初這個決定傷害了多少人,引來了多少不滿,但我和她的相會和相愛,令我們心曠神怡,獲益良多,更明白愛是從我們雙方彼此付出,願意嘗試而得來的。最緊要的是,我和她之間後此的關係,若不是這數個月的堅持,無懼當初作出這個可能令你們傷感的決定,我和她就沒有機會聽到對方在工作上的掙扎與氣餒,沒辦法感受到對方在家中的壓力和憂傷,我堅信這樣恆常的溝通才能維持我和她的一段感情。
這個星期天,我們會去黃金海岸渡假,碰巧我有一張買四送一的優惠券,她說真的希望你們能來。畢竟已經過了一年,我相信你已經習慣、接受並且完全認定這既有事實。我相信傷害隨著時間的流逝,你們一定已經痊癒。最重要是,我們大家都是基督徒,愛裡沒有懼怕,我相信你們一定會因著上帝的愛無條件寬恕我們。不過,說句實話,其實也談不上寬恕,我當初我跟你們分開,我到現在仍然覺得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如果沒有這個決定,我的心靈一定不會像我這天那麼愉快。畢竟你留不著我你也要負上一定的責任。從九八年認識至今,正所謂八年人事幾番新,我勤你還是認命好了,誰叫你跟不上我的進度和要求?
所以,我真誠地希望你能答應我們的邀請,並帶同我已經一年沒有見面的子女出席。讓你來看看我倆此刻的愛是多麼的羨煞旁人,「恨死隔離」。飯後我們打算邀請你們來我倆我愛巢參選,我甜心說要唱一首《我活得比你好》來助助興呢。
看看我們對你是多麼的有情有義,盡快將憂愁眼睛憂愁面孔憂愁內心拋棄吧。如果你不能來,這就一定是你們的損失,甚至是你的錯失。如果你不出席而導致我的子女對我有任何不滿或誤解,我一定會提出法律起訴行動,也願上帝重重的責罰你,降災與你和你家。
今日你們能夠被邀請,不是因為你們的義或恩情,乃是因我的大憐憫。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聖名求,阿們。
當初拋棄你拋得非常開心的男「人」上
我只是簡單的回覆:「因著對你們的尊重,我今次不來了。」
要隨他才配被他愛,然後還要叫她回來大聲叫好,這種霸氣真是可以。
Posted by Eric Spanner | 11/09/2005 11:44:00 下午
這種霸氣,正正就經常發生在教會內。
Posted by Raymond WOO | 11/10/2005 12:39:00 上午
我想起主耶穌說:常有窮人與你們同在,但你不常有我。
可能我們缺乏的是面對面的說清楚是要“繼續愛”還是“不再愛”。
Posted by 匿名 | 11/15/2005 05:49:0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