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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記一


作為鴻興道現場第一身的觀察者,我只可以告訴大家,是警方錯誤行使水炮對付示威者,引發示威群眾的極度不滿,從而導致昨晚的灣仔騷亂。

有份在最前線的人士會非常清楚,面對上數百人全副武裝的警方放線,背後有百多位帶上頭盔以至防毒面具的中外記者,真正在前頭衝擊放線的南韓農民人數恐怕雙手指頭也數得完。而事實上,示威人士的「暴力」行為與先前兩天沒有兩樣,都是用旗桿拍打警方的放暴盾牌,又或偶爾投擲膠水樽而已,這些零星的混亂其實已經被警方的胡淑噴霧控制得綽綽有餘。

可是,警方在沒有事先警告或通知下,突然將暴力升級,施放兩回水炮去驅散那僅得小貓三四隻的示威人士,這不單激怒了那班南韓農民,也挑起了在場近數百名記者與本地示威人士的不滿。


在場所見,警方持續施放兩回水炮,對象不僅是南韓農民,也包括記者和其他和平示威人士。而事實上,當時有不少記者在沒有預先知會下而走避不及,導致嚴重的路材損壞。

那時候,有超過三百名的本地人士已廣東話大叫「停手」、「警方可恥」等口號,可是警方不為所動,繼續用水炮驅逐在場人士,令情況更加混亂。

憤怒的情緒因此而一發不可收拾,開始有本地人士(他們很多是平民百姓而非示威常容)走前和警方理論,甚至加入衝擊行列。警方偶爾會暫停發射水炮,但不消數分鐘就會回復施放,即便示威者沒有任何的舉動。

我和前城大團契團友,現職國際勞工人權監察工作有關的阿公留至接近五時便離開,前往馬斯道和駱克道交界,因為從記者的對講機得知那兒發生衝突,到達地點時已經發現有一名南韓示威者頭波血流,也有數位示威者被胡椒噴霧所灼傷,我們臨時充當義務醫療人員為他們作出包扎和治療,便隨已突破防線的示威人士走出駱克道。

下午五時近二百人以行軍的步伐走至菲林明道,然後急速向告士打道方向前進,沿途可沒有傷及任何一個途人,又或破壞任何一間店鋪,他們只有一個目的,是向會展方向進發,將聲音表達給與會人士知道,而絕非想在香港的街頭進行巷戰,又或對付手無寸鐵的平民。

當示威人士維持與平日的力度作出抗議,而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遭受到警方昇了級的鎮壓行為,這就是警方對示威人士的一種挑釁和宣戰。而事實上,作為鴻興道的見證者,我看不見任何理由警察要對那數名南韓示威者使用比平日提升了級數的暴力還擊。這正正挑起了示威者的情緒和不滿,從而導致稍下所發生的事件。


我認為警方在鴻興道的處理失當,是直接導致灣仔衝突的源頭。當警方使用過份且不必要的武力去對付那數名示威者,第一次用水炮去驅散人群(南韓示威者只得少於十名),使民眾的情緒一發不可收拾,成為稍後混亂的導火線。

我在四時四十五分離開示威區海旁,沿馬師道到地鐵站,一切安好,想不到幾分鐘後就有事發生。

晚上在外家吃晚飯,看電視報導,政府越呼籲市民不要去灣仔,我就越有份衝動要去,可惜我不是住在灣仔。

陳主教說得好,警方沒有能力找著那小撮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卻把九百人「拘留」在街上食風和忍尿,是香港的恥辱(http://hk.news.yahoo.com/051218/12/1joid.html)。

已經代肥榮將此文貼在InMedia,並會派街坊

我告訴你, 警方採取行動是因為遊行人士不依照原定的遊行路線, 企圖突破到世貿會議場地。
你們這班人不要再自以為正義。如果所謂的維持公義是帶來暴力和違法行為, 這些所謂的公義根本不值得爭取。
香港不一定需要世貿, 但香港絕對需要秩序和法治。
請你以及你的朋友停止侮辱香港警察。

作為觀眾, 我們只可從傳媒傳送有限的鏡頭中看到當天示威場面. 謝謝你們一班"民間記者"為我們提供另類角度, 當然如何整合這事件的看法, 可能是各自表述.

另外, 感到警察有濫權/過份暴力, 不等於侮辱香港警察.感謝他們連日來不眠不休執行警務, 但不等於不需要監察他們是否濫權, 他們穿得制服, 就是有權力者, 更加要謹慎.

那麼我也告訴你,「不依照原定的遊行路線」根本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韓農只是為了去會展,更不值得在灣仔鬧市跟韓農起衝突。
只要對社會運動有所留意的人都會知道,以香港《公安條例》之離譜,警察要「製造」違法事態,簡直易如反掌。

何況,檢討警方的失誤,跟否定現場警員的辛勞、或者鼓勵暴力,根本是兩回事。
我也不認同韓農使用暴力,但警方有失誤,才令灣仔全面癱瘓,乃明顯可見。

語氣如此強烈,看來這位Johnny兄定必身在現場有切身體會。不妨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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