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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獨立媒體黃國堯牧師訪問

「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這是李敖說的一句話。

去年全城就性傾向歧視法案鬧得熱騰騰時,就是這句說話喚起黃國堯牧師,需要把握當下的時機,向前走出一步,說當說的話。其實當時他個人的立場是,他「不認同鼓吹同性戀,也不贊成立法,因為這對教會不好,一來教會有機會因被控告而收口,又或是教會在立法後(為了守法)就自動收口,都是失見證的表現。」明顯地,他的立場是相當溫和──若不算保守的話。然而當時有基督教背景的明光社等組織連串的言論及登報行動,確實把同志壓迫得太緊了,於是他就寫了兩篇文章“明光社前途不光明”及“教會接納同性戀者?”,分別發表在明報和基督教的報紙【時代論壇】(簡稱「論壇」),希望信徒可以感同身受到同志在面對排山倒海的言論和報章漫畫時,那種相當不好受的滋味。若教會真的關心弱勢社群,連串的登報聲明和漫畫,到底是出於關心還是譴責呢?他認為,登報的結果「只會使同志被逼埋牆角,感到受排擠,惹來反感。」

然而,仗義執言卻使黃牧師惹上自己也沒預期到的麻煩。

儘管起初他沒有明言自己是牧師,但還是給人揭發出來,其所屬的教會宣道會觀塘堂(簡稱「觀宣」)的執事(按:教會中非受薪的管理階層人員)非常緊張,因為害怕會得罪明光社,而且明光社作為福音派(按:基督教的保守派)的領導層中,又有不少宣道會人是核心成員,不但會使人覺得觀宣與宣道會背道而馳,更會給外人「鬼打鬼」的印象。其次,他/她們也擔心黃牧師作為觀宣的堂主任,會給人誤會觀宣與同志有關係,以為觀宣是贊同同性戀的。其實在寫第一篇文章之前,黃牧師曾把有關的主要觀點登在教會週刊「牧者心聲」一欄上,但從沒有人表示過覺得內容有問題,他之後把文章修改後才發表的。原來沒問題的觀點,一扯上同性戀,就變成有問題。

在教會有人反對下,黃牧決定仍會按照其所認同的正義精神繼續寫文章發聲。其時適逢七一前夕,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公開說同志霸權霸道,騎劫七一領在隊頭,於是黃牧寫了一篇文章“別把自己當烈士”反問,在沒有真憑實據下就公開呼籲基督徒杯葛七一遊行,到底誰才更霸權霸道?然而平實的評論卻給明光社說成是他在「狠批」蔡志森。

要發生的終於發生了。

七月,執事會──共九人,黃牧是主席,另有兩位是傳道同工,但沒投票權──通過,要求黃牧「考慮自動辭職」。黃牧即時回覆:不會「考慮」。八月,執事再問他一次,會否考慮?答覆如舊。其實黃牧過去曾與某些執事在一些處事方式的事情上有不同意見,就如怎樣發展教會。然而黃牧補充,「這是任何教會都會發生的尋常事情。」

七月底,宣道會區聯會正、副總幹事約見他,表示接到有關他寫文章的事情的投訴。會談的結論是:黃牧與教會只是於「方法論」(按:指策略)上有分歧,而不是同性戀的立場上有分歧。「唔早D講!」(廣東話。即「早一點說出來嘛!」)總幹事很高興的說。

黃牧為了進一步表達自己的立場,於是寫了一篇文章“對明光社表達手法的我見”,希望在宣道會區聯會刊物上刊登,解釋自己的立場,然而卻不獲區聯會批准,認為內容與宣道會沒多大關係,建議他直接寄給明光社就可以了。於是黃牧把稿件登載在一些網站上,並把副本電郵給明光社。後來明光社電郵回覆,反駁了文中一些觀點,並提出約見黃牧,但因黃牧八月中要往美國而安排不到時間。待他從美國回來後,曾有一位與他相熟的明光社董事希望約見,但由於覺得對方只是想勸自己收聲,就沒有回覆及會面。

八月底,黃牧師再寫了兩篇文章“從同性戀問題看教會的分歧”(時代論壇)和“教會與同志和解之路”(明報),呼籲(福音派)教會與(贊成立法的)同志雙方應互相體諒。往後,黃牧為了息事寧人,於是停了一段時間沒再寫文章。

事件似乎告一段落。然而在風平浪靜的表面,卻仍是風雨欲來的暴風雨前夕的平靜而已。

兩個月後。十一月初,執事在執事會開始時把一封信交給黃牧,要求他在那週五中午前簽名辭職,否則週五中午過後辭退他的決定會即時生效,並表示此信件的副本同時間已寄往區聯會。因為宣道會是奉行會友制的,會友大會(類似股東大會)擁有最高的決定權;「炒」(辭退)牧師是需要經會友大會通過的(而觀宣的會友大會是每年的十二月,即一個月後),若緊急時未能開暫時會友大會的話,可由主持常務的執事會作出決定;惟按宣道會會章,「炒」主任牧師則需要區聯會通過。在過去兩個月間,原來執事會已秘密問准區聯會開綠燈(批准)──雖然總幹事在上次會面後的結論是黃牧有關同性戀的信仰立場無問題,期間區聯會也沒有再派員與黃牧聯絡和澄清。

黃牧當時即時就回答,不會簽任何文件。

週二。區聯會總幹事來電,希望約見黃牧。雖然黃牧心裏想,你一早都知件事,為甚麼這麼遲才打來,然而仍欣然赴會。(後來他才知道,總幹事原本沒打算約見他,但觀宣中有一些資深教友知道事件後,聯絡區聯會,要求協助解決事件,才來電約見。)

週三。會上總幹事向黃牧分析現況的利弊,勸黃牧辭職,還好心地建議黃牧可自行寫另一封辭職信,而不簽執事會的信件。黃牧經考慮後拒絕了。

週五。中午過後,沒有執事會的人聯絡他。下午,居然是區聯會總幹事來電,問他有沒有決定。沒有新的決定。

週六。總幹事再次來電,問他有沒有新的決定。還是沒有新的決定。

當晚。十時許,執事會成員來電,邀黃牧回教會傾談。黃牧欣然赴會。原來當晚執事會約了一些資深教友返教會,希望獲得其支持炒黃牧的決定,卻遇到反對,故與這些教友一起見黃牧,看看如何收拾局面。黃牧開門見山,表示到來見他/她們,代表他有和解的誠意;其次,他/她們炒黃牧的「即時生效」令根本很有問題,炒人的理由更是說不通,完全不合理。不過事情發展到此,「留係度都無意思」,因為彼此已經很難再合作下去,大家也會「面左左」,對教會不好。所以他提出做到十二月尾,讓教友可以消化離去的消息,也好讓他有時間給教友餞別和歡送。最後,他會在翌日的崇拜中由自己宣佈離職。

餘波。有些教友知道事件後,大為震驚,認為教會在處理黃牧這件事上不公正,所以要在十二月中的教友大會中提出要求挽留牧師。雖然黃牧也有曾勸止過,因怕給人以為是他在背後攪事,惟最終仍是有教友在教友大會上提出。會友大會上區聯會有派人列席,當時就勸說不要把黃牧「擺上抬」;最後在怱忙之間,對議案不了了之,會友大會也就草草結束。

對於整個事件,黃牧有感到既失望又氣憤。

失望,是因為他是在宣道會中信主、成長、事奉,前後凡二十多年。區聯會的委聯和教牧同工不少其是友好或同學,彼此的感情相當深厚。然而儘管多年共事,在事件發生以來,這些人不但全然不念舊情,沒任何介入或說項,區聯會等人的處理方式更是令他很失望:一早有立場,認為黃牧麻煩生事,於是順水推舟開綠燈批准炒他。

氣憤,是因為區聯會處理手法不明智,委辦與總幹事的決策全沒遠見,反映思維層次很低。離開後,也只曾有一位作委辦的好友曾電郵給他表示想約他吃飯。然而黃牧感到其動機很可能是想勸他不要向外「爆料」,因為黃牧之前在其博客中交待過其離職的經過和感受。事後,與他共處多年的宣道會同工都沒有接觸他。這是一種白色恐佈。

然而,直到今天,黃牧仍沒有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因為他認為所有人都應該接納和愛護同志,她/他們沒有甚麼罪大惡極的地方。若主耶穌今天仍在世上,都會擁抱同志,就如他怎對待稅吏和妓女(按:耶穌時代最給人看不起的一群)。他認為,福音派一定要悔改,他也相信她終會悔改。所以他一日仍在福音派中,都會繼續挑戰福音派,讓這天早日來臨。

後記:記載黃牧的離職經過,除了是因為阿輝的主意外,筆者也認為這類主流或基督教傳媒不會有興趣或不想張揚的故事,仍是有相當多人關心,值得報導和記錄下來。然而,筆者只是希望把事件交待清楚,讀者閱讀後,希望不要把主角看為一個烈士,至少黃牧自己不如是看,筆者也不是。

資料補充﹕
「Justice delayed is tantamount to justice denied」
這倒不是李敖自創的。

我係夜遊杜拜。我想如果神學院內如果有一科叫"教會政治學"的話,我想黃牧師的案例定必成為一個學習範例

回應夜遊杜拜:
應是「教會整治學」

真要重讀黃牧師的文章,看看道理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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