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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責任

今日蘋果日報刊登了一則風球下的新聞,其實早已被無線於昨天的電視廣播中報導:
《罔顧危險下水 不敵7米怒濤 玩命漢逐浪被困山崖》

【本報訊】港島大浪灣昨在三號強風信號高懸風高浪急下出現驚險場面。一名滑浪發燒友罔顧救生員警告,在驚濤駭浪中衝浪遇險,被巨浪沖上懸崖底受困個多小時,最後由消防員攀下40多米高陡峭懸崖救離險境。另一名滑浪風帆愛好者,亦在赤柱正灘遇險獲救。

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指出,市民在懸掛風球時,不顧危險參與水上活動是不負責任的做法,遇事後消防及救護員,需動用很多人力拯救,對社會資源構成影響,他建議政府立例阻嚇,以及加強教育以減少意外。


消防員崖頂縋繩拯救

昨晨近9時,三號強風信號剛懸掛,大浪灣沙灘升起紅旗,一身滑浪打扮姓曾(37歲)男子到來滑浪挑戰怒海。救生員曾勸喻事主切勿落水,但對方未理會。

現場消息稱,他在巨浪中玩命尋求刺激時,一個高逾7米的大浪湧至,將他捲向沙灘旁「大浪灣郊遊區」對下40多米深懸崖底陡峭崖石上,雖然他未有受傷,卻因浪大無法游回沙灘,只得高聲呼救,被救生員發現報警。

消防員趕至現場,由於海面情況惡劣,決定剪開郊遊區崖頂鐵絲網縋繩至崖底救人。隸屬筲箕灣消防局、曾接受攀爬拯救訓練的消防員何志新負起救人任務。在消防員爬落崖底救人時,救生員在崖頂不斷利用揚聲器安慰事主。何志新在同袍協助下成功抵達崖底,替曾穿上拯救裝備,他曾要求消防員取回擱在附近石隙的滑浪板,但消防員以現場環境惡劣婉拒。

崖頂消防員合力將兩人向上拉,其間,事主疑過份緊張跣腳,連帶身旁消防員一度失足險象環生,個多小時後他終被救離險境,事後拒絕送院檢查。救人消防員何志新表示:「現場大風大浪,巨浪不時打上崖邊威力驚人,爬落陡峭崖底時須步步為營,情況險峻!」加入消防處10年的何志新,今次為首次實戰攀爬救人,事後仍流露出緊張情緒,但難掩成功救人的喜悅。
看完這段報導,我對事主的不負責任非常憤怒。

如果因風暴而意外遇險,例如大雨圍困車輛,又或天平山村發生水災,那麼動用公共資源去搶救這生命是絕對應該。

問題是,天文台一早已經警告颱風下不宜進行水上活動,沙灘亦已升起紅旗作提示,救生員也曾勸阻他切勿下水,但有人依然貪圖刺激,製造麻煩。

一個神志清醒智力正常的成年人應該對自已的行為負責,現在他的危險行為導致消防以及警方的時間和資訊有所浪費,他是否應該要作出賠償和處罰?

每年有多少納稅人的金錢比這些不負責任的人浪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