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賊的喊捉賊
能量水的回應廣告最令人氣憤的地方,就是做賊的喊捉賊。
任何聲稱具有健康成效的產品,都有責任為自己的療效作出舉證。
能量水批評消委會未就有關產品作出測試,只憑專家之言的評語下結論,是極度不科學的做法。
正如我早前所說,根據牛津大學臨床實證醫學中心的評分,專家若果就以知的生理學知識所作出的評論,是屬於「專家意見/EXPERT OPINION」,在醫學實證當中的確是最弱的一層。
問題是,如果你細心分析該產品的廣告宣傳,由頭到尾有關方面尚未提出任何臨床實證的醫學研究,去宣稱「能量水有助健康」。
而事實上,該商品廣告所引述有關DR. F. Batmanghelidj(不是蝙蝠俠醫生,雖然他經常自稱B醫生)的「名著」《Your body's many cries for water》,這本書的作者認為,所有的疾病,例如關節炎、另膽固醇高、血壓高、糖尿病、心臟病等都是因為身體的細胞缺水的象徵,是故要醫治這些疾病,透過按照重量以增加飲用水份,並加上鹽份,對治療這些疾病有效。
這本書一出版,就風行歐美國家,成為那些推介健康又或自然療法網站的暢銷書藉,而B醫生也成為有關方面的知名人物。他一在強調透過二十多年的研究,才有以上的成果。他在八十年代初曾是伊朗的政治犯,於八二年獲釋並去到美國推行有關療法。
問題是,如果你在全世界最大型的醫學研究論文期刊搜尋網站MEDLINE,你就會發覺這名B醫生只曾出過兩篇無關痛癢的文章,第一篇嚴格來說算不上研究的論文,他聲稱自己在廿四個月的牢獄生涯中,曾經以這「新穎及天然的方法」去醫治超過三千名患上胃潰瘍病徵的人,並成功繼續透過「獄卒守衛以及其他醫生」去跟進當中六百名病人的診治結果。另一篇是有關水治療法抗癌的理論闡釋,但卻沒有進深的醫學證提或臨床實證去證明他的理論。
在他的網站我們亦看不見他所倡議的水治療更詳細的研究報告或論文出處。
當大眾認為他的見解具科學觀念而且非常新穎的時候,我們可能首先要問一問,這些能量水的所謂科學根據本身,其實是非科學,抑或只是偽科學的另一傑作?
正如我經常強調,在科學和醫學,A等於B,而B等於C,不一定於A等於C。作出錯誤的關連推論,可以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過份將一個醫學發現簡單化作推論並無限伸延,那與無限上綱沒有分別。更何況如果第一因都出現問題,以後的延伸推論所帶來的結果就會有更多的問題。
B醫生的理論被不受醫學界和科學界的重視,因為他未能提供任何其理論建構的醫學證據(縱然他自稱有做很多研究,但我們連想看到他的研究報告也沒有機會),就算他的理論成立,他的理論應用層面太過概括化,而最重要,已經有實證醫學的臨床經驗對他提出的飲水治療作相反的建議。(你試試叫一個心臟衰竭的病人按他所建議的方法飲水,我相信我很快又要簽多一張死亡證。)
其實要製造臨床醫學證據一點也不困難,製造商首先要進行一次隨機分配的雙盲對比測試(randomized dobule-blind control trial),把實驗者隨機分成兩組,無論是測試者和實驗者都不知道所飲用的水是自來水,抑或是過濾了的水,讓實驗者飲用一段時間,在就他們的生活素質以及健康指標作量化評估(讀社工又或心理系的朋友就會知道,生活質素QUALITY OF LIFE並不是不可量化不可客觀比較的,有很多的方程幫助我們去作有關的檢測),去比較實驗者在不知道水的來源下,兩種水是否會就健康的情況產生變化,而其分別在統計學上是否有意義。
這就是臨床醫學證據的建立,而不是胡混地順手找來不相關的醫療意見來充斥場面。既然水機的代理那麼熱血以四版廣告於多份報章作出刊登,何不有誠意一點,拿出客觀的醫學證據來,證明能量水比自來水更促進健康?
任何聲稱具有健康成效的產品,都有責任為自己的療效作出舉證。
能量水批評消委會未就有關產品作出測試,只憑專家之言的評語下結論,是極度不科學的做法。
正如我早前所說,根據牛津大學臨床實證醫學中心的評分,專家若果就以知的生理學知識所作出的評論,是屬於「專家意見/EXPERT OPINION」,在醫學實證當中的確是最弱的一層。
問題是,如果你細心分析該產品的廣告宣傳,由頭到尾有關方面尚未提出任何臨床實證的醫學研究,去宣稱「能量水有助健康」。
而事實上,該商品廣告所引述有關DR. F. Batmanghelidj(不是蝙蝠俠醫生,雖然他經常自稱B醫生)的「名著」《Your body's many cries for water》,這本書的作者認為,所有的疾病,例如關節炎、另膽固醇高、血壓高、糖尿病、心臟病等都是因為身體的細胞缺水的象徵,是故要醫治這些疾病,透過按照重量以增加飲用水份,並加上鹽份,對治療這些疾病有效。
這本書一出版,就風行歐美國家,成為那些推介健康又或自然療法網站的暢銷書藉,而B醫生也成為有關方面的知名人物。他一在強調透過二十多年的研究,才有以上的成果。他在八十年代初曾是伊朗的政治犯,於八二年獲釋並去到美國推行有關療法。
問題是,如果你在全世界最大型的醫學研究論文期刊搜尋網站MEDLINE,你就會發覺這名B醫生只曾出過兩篇無關痛癢的文章,第一篇嚴格來說算不上研究的論文,他聲稱自己在廿四個月的牢獄生涯中,曾經以這「新穎及天然的方法」去醫治超過三千名患上胃潰瘍病徵的人,並成功繼續透過「獄卒守衛以及其他醫生」去跟進當中六百名病人的診治結果。另一篇是有關水治療法抗癌的理論闡釋,但卻沒有進深的醫學證提或臨床實證去證明他的理論。
在他的網站我們亦看不見他所倡議的水治療更詳細的研究報告或論文出處。
當大眾認為他的見解具科學觀念而且非常新穎的時候,我們可能首先要問一問,這些能量水的所謂科學根據本身,其實是非科學,抑或只是偽科學的另一傑作?
正如我經常強調,在科學和醫學,A等於B,而B等於C,不一定於A等於C。作出錯誤的關連推論,可以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過份將一個醫學發現簡單化作推論並無限伸延,那與無限上綱沒有分別。更何況如果第一因都出現問題,以後的延伸推論所帶來的結果就會有更多的問題。
B醫生的理論被不受醫學界和科學界的重視,因為他未能提供任何其理論建構的醫學證據(縱然他自稱有做很多研究,但我們連想看到他的研究報告也沒有機會),就算他的理論成立,他的理論應用層面太過概括化,而最重要,已經有實證醫學的臨床經驗對他提出的飲水治療作相反的建議。(你試試叫一個心臟衰竭的病人按他所建議的方法飲水,我相信我很快又要簽多一張死亡證。)
其實要製造臨床醫學證據一點也不困難,製造商首先要進行一次隨機分配的雙盲對比測試(randomized dobule-blind control trial),把實驗者隨機分成兩組,無論是測試者和實驗者都不知道所飲用的水是自來水,抑或是過濾了的水,讓實驗者飲用一段時間,在就他們的生活素質以及健康指標作量化評估(讀社工又或心理系的朋友就會知道,生活質素QUALITY OF LIFE並不是不可量化不可客觀比較的,有很多的方程幫助我們去作有關的檢測),去比較實驗者在不知道水的來源下,兩種水是否會就健康的情況產生變化,而其分別在統計學上是否有意義。
這就是臨床醫學證據的建立,而不是胡混地順手找來不相關的醫療意見來充斥場面。既然水機的代理那麼熱血以四版廣告於多份報章作出刊登,何不有誠意一點,拿出客觀的醫學證據來,證明能量水比自來水更促進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