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死一刻
如果你身患未期癌症,你希望在你人生最後的十四天,是安詳地陪伴至親至愛的人渡過,抑或是接受激進的醫療程序(aggressive medical procedure),在人工呼吸機的指令下強迫呼吸,全身插滿不同的注射藥液以及強心針,苟延殘喘?
這本來是一條顯淺的問題,但落到教徒的心上,就會失卻問題原有的重心。
既然死亡是一個必然而且不可逆轉的結局,那麼在人生旅途,以最平安最舒適的狀態去迎接生命另一個階段,本來就是最自然不過的事。
可是,教徒那九唔搭八的所謂倫理就會在此時出現,阻止醫生去為病人安排最適切的舒緩治療,務求以各樣最痛苦又最不切實際的方法,去將病人的生命延遲多一分一秒。
有教徒認為「生命是上帝所吸予的,人們無權奪去」。
醫生的角色當然不是殺人,舒緩治療認為未期病者死亡的來臨不應該以任何方式拖延又或者加速。死亡本應順其自然,分別在於我們會要減輕死亡過程中不必要的痛苦。
而事實上,那些所謂「搶救」的程序,根本不是在「救」病人,而只是以小時甚至分鐘計延長病人生命,以及施予病人不必要的痛苦。試想想心外壓的過程,有多少條肋骨會被壓爆,插呼吸管所帶來咽喉的不適,你幻想自己用一條飲筒去刺激你的喉嚨辛苦上萬倍,用心臟除顫機去電心臟,完全不會出現像《妙手仁心》的奇蹟,相反只有見到已經死去的屍體因為電流而整個彈去,甚至殘流一些燒燶的味道。
再想深一層,以不同的儀器延遲一個病人的死亡,是否道德?是否合乎自然?又是否合乎上帝的心意?
而實際上,很多教徒家屬以所謂「似是而非」的理論去延長病人受苦的時間,問題是,很多臨終的病人本身根本不是教徒。拖延時間,其實不是醫治病人本身,而是醫治他自己的心。拖延時間,只不過是拖延病人的死亡,從而增加病人決志信耶穌的機會。
有教徒家屬在一個插了喉失去知覺的臨終病人旁邊,因為病人氣喘的呼吸運動,帶動了頭部有稍微的移動,家屬便以此作為確認病人信主決志的「證據」,之後當然是連番讚美了。
當我生命走到最後一刻,我只希望能夠以最舒服的狀態平靜地離開世界,甚至用上緩和鎮靜(terminal / palliative sedation),最緊要是免去不必要的痛苦,以及教徒不勝其煩的傳教行動,那就才是真正的「善終」。
Have you made advance directive for yourself?
Posted by 匿名 | 9/24/2006 01:44:00 上午
「生命是上帝所〔給〕予的,人們無權奪去。」
按同樣道理也可以說:生命是上帝所〔給〕予的,上帝要奪去時人們無權阻止。
於是,無論決定是否繼續嘗試治癒病人,都可以把那決定說成合乎上帝的旨意。關鍵不過是看誰比較精通冒充上帝假傳聖旨而已。
Posted by kc | 9/24/2006 04:00:00 下午
My friend and working colleagues all know my medical preference clearly in whatever case.
教徒假傳聖旨是一件經常發生的事,最衰上帝用拉鍊把自己的口封了,很多時候都只可以聽著教徒發著謬論老吹。
Posted by Raymond WOO | 9/24/2006 11:41:0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