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悲 - 伊拉克人踩人死傷逾千
http://www.mpinews.com/content.cfm?newsid=200508312143ta32143c
以下是cnn的報導:
http://www.cnn.com/2005/WORLD/meast/08/31/iraq.main/index.html
當中有cnn的影象報導
最新的死亡人數已經是八百四十一人……
如果你有家人/親戚/朋友在國內死亡,第一件事是要取得醫學死亡證明文件,這將會由死者的醫院所發出。如果你像今次的個案是暴斃又或屍體被別人發現,那就會移交國內的公安派出所(現化的公安已經統稱為警察)登記,他們會幫你聯絡法醫官,就處理死因問題作出調查,一般而言,法醫並非每一天都可以找到,要你等上三五七日是事少,三四星期其實也是閒事。
當法醫被聯絡得上後,你就會被帶往法醫去辦理死亡文件,一般而言,被發現的屍體,無論其死因有幾值得懷疑的地方,都不會作解剖,除非你真的堅決要作出死因驗證,否則他會叫你去簽字,並以「猝死」這個無凌兩可的原因作為死亡原因。
辦理死亡證後你就要前往深圳.吉田的殯儀館去辦理死者遺體認領。一般而言最快捷的方法是找計程車前往,車程約三十分鐘,約需人民幣五十至六十元。因其位置處於二線,很多計程車司機也不願前往,你可能需要付上比標價更昂貴的車資。
到達吉田這個由市政府領導的殯儀館前請先注意,首先不要被其堂皇的外表和振舒人心的口號所誤導,天下的烏鴉一樣的黑,有領導組織的工作不代表有心的工作,一切關懷備至以喪主為先的標語亦只限標語,在吉田的n小時,我不下m次見到殯儀館的職員與喪家對駡,你接受的服務質素與你選購的殯儀服務費用,永遠是成正比的。
你得遞交火葬紙和由公安廳/醫院簽發的死亡證件(又講公安了,是警察,罰抄一百次),然後辦理認屍以及安排火化。遺體停留在殯儀館一天要收一百元,留五個月即是要一萬五千了。你可以選擇為屍體購買棺木(他們很強調是「一次性衛生棺木」,難道棺本也可以用兩次嗎?)、壽衣、骨灰盒(貨色也與用料華貴程度成正比,由五十元至八萬元也有)。
在這殯儀超市選購完畢後,你就可以去選擇火化的日期。一般建議你盡快火化,因為屍體留多一天就要多收一百元,對國內同胞其實是一件非常難負擔的事。你也可以選擇「貧困戶」六九九套餐,即是說即日火花,不買棺木,不作悼念式,當然也不會有壽衣花圈,這算是一個便宜的選擇。
一般來說,下午二時前火化的遺體可以當日領取骨灰,否則要到第二天才能收骨。
你亦可以選擇土葬,又或為死者立碑。園內有洽商處會為你辦理。不過我建議你響應市政府的呼籲:文明節儉辦殮葬。土葬是屬於舊社會不文明的風俗,在黨和中央的帶領下是應該改革的,火葬是現化文明科學社會的大方向。還有的是,社會是見錢開眼的,記得自備足夠現金又或獲「銀聯」通行的信用卡。
你可以選擇將骨灰留在園內的骨灰位,又或自行提取,甚至可以不作提取。這視乎喪主的選擇。這注意,把骨灰留來植樹,不帶走一片雲彩,在這兒是一個文明的做法,這不要拘留香港這些迷信小農的封建全屍思想。國內同胞在這方面的確是比香港人進步。
由吉田回一線通常要找公車坐,一般三至五元一位,有沒有位置和會不會預上車就得看你的造化了。
當你完成手續後,記緊要去深圳的公證處去為死者的死亡證辦理公正手續,這就有如香港的宣誓,一般需時三五七天,效率隨公正員的心情而異。手續費原為七十五元,但他們有權隨時提高價格,卻沒有章程可依,當然你也無得投訴,請特別留意。
回到香港,你需要前往生死註冊處向香港政府申報死者已於香港外地方死亡,該地發出的死亡證連同公正書便已是正式的死亡證。你要交回死者的香港身份證,但你亦可以要求當政府完成手續後取回那證件留用。 (你就會發現原來香港的公務員質素真的是世界一流的,我們應該為此而感到驕傲。)
就是這樣,完成了這次旅程,希望你無機會使用以上資訊,如有的話,請聯絡我,讓我為你指點迷津。
最後讓我以毛澤東的提字作為今天網誌的結束:
推行火葬
改革土葬
移風易俗
改造國家毛澤東
問:請問你現在上哪一所教會?
這個問題其實是基於一個錯誤的前提——教會是一個你可以去的特定場合、地點或是團體組織。然而,耶穌提到教會時,指的不是一個地方,而是與祂、與門徒連結的生活方式。
「教會」描述的是一群人,還有,這群人如何彼此連結。
若我們將「教會」一詞聯想成主日禮拜,就錯失了以基督身體的身分生活的真義;同時這也給我們一種錯謬的安全感,以為我們只要每個禮拜天早上去參加一次聚會,就等於是歸屬於神的教會了。
我離開舊教會已經有五百多天了,不少朋友批評這是不合聖經的教導。坦白的說,我對參與生命拖累生命的活動沒甚興趣,我亦對教會商業化和歡樂今宵化有很大的保留,我在尋找和我在這段路一同認識上帝的人,不幸地他們大多不是在那軀殼教會內。我想和信徒有生命的連結,而非和出席簽到表有所連結。當教會只看人為一個又一個的數字而非生命時,教會對會眾參與人數而非對會眾這個人有興趣時,我找不到任何理由繼續去成為他們統計數字的一部份。
http://www.campus.org.tw:50003/public/cm/cm08/2005/0508-4.htm
思緒也塞到極點 靈魂呆滯欠熱度
凌晨自有 明日報告 無謂今夜別研討
這是一副很恐怖的圖畫,人真是這麼容易被人煽動、這麼愛謠言、這麼不愛用腦,世界真是這麼簡單,非黑即白。正如不少參與社會運動的人的經驗一樣,你不能對草根百姓講論思想理論,這對他們來說實在是太深、太花時間,你要把你的思想理論精簡約化一些煽情、簡單易明的口號,他們就能掌握,這是一種政治工作,是意識型態灌輸,當中不能要人反省太多,太多反省就搞不成運動。我相信我村這次立案法團選擇,真是一場很好的「運動」。
我立時想起基督教最早時期也是一場運動。耶穌呼召門徒,改變生活型態,也帶動一個民族重新轉向上帝,又召聚各國異族加入這天國運動。今天教會也想恢復這種運動,不過他們用的是選法團方式的運動,他們用意識型態、非黑即白、拒絕思想、崇尚無知、煽情敬拜、溫馨友情、平安喜樂等諾言當作鴉片,明明一個活力充沛的人都立時變成姐姐型,一個滿有創意的人都變成呆板不堪,一個有思想有理想的人都變成只有二維空間的平面人。有不足,就有指責,有過失,就有封殺。教會把福音化成幾條簡易傳授的屬靈定律,搞成了運動,失落了福音。
耶穌確是帶動了一場運動,不過其實這場運動不很成功,領導死了,忠心的群眾走佬。奇妙的事發生,不是人能預計能掌握的,不過教會成立後也好不了很多,初期教會問題多多,比你我所能想像的,還來得嚴重。希望真不是在人身上,不是在人數上面,人數真不是這場運動的關鍵,事實上,追隨基督的人永遠都是少數派,這是個對不願一人沉淪的上帝和人都是個慘痛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