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此聲明,因為我是在二零零二年後才入職,所以醫管局有關假期當值的補貼,我一個仙也不會分到,所以我不存在任何利益衝突的關係。
醫生追討的,是由二零零二年倒數六年,醫管局安排醫生於假日甚至星期日工作的「補水」。由於法庭判決「醫生超時工作沒有補水」是屬於合法,今次醫生追討的,只是醫管局所欠的假期補賞。
對市民大眾來說,全部醫生要賠六億多元,每位基層前線的醫生賠償額為二十二萬元,數目之鉅,不太為市民所接納,明報的社評甚至呼籲醫生:「見好就收」。
不過老實說,對大部份零二年前入職的醫生來說,大多不滿意賠償的金額,只是基於政治的現實,被迫接受。對於九六至零二年間入職的同事,賠償的金額會按年遞減,部份例如急症室的醫生,因為他們是接更期每星期返四十四小時,所以不會獲報儐。
對一個於九六年至零二年均於公立醫院工作的前線基層醫生來說,二十二萬是否一個大數目?對於九六年前入職的醫生,若果他們未曾升職為高級醫生,他們的月薪已經至少十萬元,賠償金額其實連兩個月的薪金也不超過。
醫管局在零二年因醫生提出訴訟而開始給予「一星期有一天休息日」,並於公眾假期〔法定勞工假期〕安排補假。
沒有訴訟前的日子,前線醫生的工作日子安排,根本不足為外人道。一星期七天要返工,每星期至少當值兩天,通宵後沒有半天假,一個月可能只有一兩天真的不用上班。
今年醫管局建議員工不可以連續工作廿八小時,在此之前,大部份的前線醫生連續工作三十四小時也是等閒。
甚麼是連續三十二小時?假如你星期二當值,那麼你上午九時回到醫院巡房以及處理急症或醫院工作,一直工作至晚上你也需要留在醫院,通常醫院晚上的工作量會比日頭來得多,一直做做做,直至星期三早上九時…
但是,九時不代表你已經可以放工,只不過是你不用在擔任當值候命的角式,你仍然開始星期三新一天的工作,你仍然要巡房看病症處理其他臨床工作,即至星期三的下午五時,如果你把手頭上的工作完成,你才可以放工。
但不要忘記,星期一你返朝九晚五,星期四你也要返朝九晚五,而就算是平日,朝九晚五根本不足以應付手頭上的工作,醫生超時工作,朝七晚八,其實非常普遍。
醫管局認為,候命當值不代表你真的會工作,因為候命即是「等候」而已,有機會沒有急症工作,所以他們不把它當成工作時間。
問題是,病人是不會選擇時間來發病的,研究也顯示病人死亡的時間,通常較多在晚上。如果你有朋友你就會知道,晚上的工作,永遠比日頭的來得忙來得急,候命時間根本沒有一秒鐘可以停下來,根本就不是醫管局所說的那麼「他條」。
零二年前的醫生,就算你星期日不用當值,通常你都需要於星期日上午回醫院巡房,一巡就可能是整個上午。當然,較年青的醫生被安排於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當值的機會也較高,最重要的是,你回去工作後,是沒有假期補償的。
一個月要連續工作三十天,有七晚至少通宵當值,對那個年代的駐院醫生來說,簡直是家常便飯。
六年賠二十萬,是多抑或是少?平均每個月的工作圾補償約為三千元,如果每個月有五天的假期被剝削,而五天當中有兩天是要當值,假設於假期工作了六十小時,時薪才只是五十元。
五十元的假期工作時薪,有始終比沒有好。
可是,對不少已經約十年年資的醫生,把畢業後的青春奉獻給醫管局,現在已是壯年的醫生來說,這永遠是不足夠的數目。
人生最精壯的年月,所有的假期和星期日全部奉獻給工作,在別人享受公眾假期的同時,自己則要在醫院做生做死,當別人享受和家人共聚天倫,發展自己的興趣,醫生卻要困在醫院的四面牆,沒有了自己工作以外的空間。
老實說,這群醫生,若非讀醫而是往其他行業發展,以他們的成績以及聰明智慧,薪金以及地位很多一定會比現時更高更好。
更何況,近年醫患關係惡劣,行醫已經淪落為「提供服務」甚至「販賣服務」的層次,病人動輒就會發投訴信和律師信,已經令不少醫生覺得無癮,醫病也變得沒有心機。於醫管局工作越來越行政主導,時間永遠就放在無聊的行政會議又或指標檢討,醫管局不斷高大空推出新的服務,卻沒有體諒人手以及資源的嚴重不足,令工作士氣更為低落。合約制更令醫生缺乏對工作的熱誠以及歸屬感,既然大家只有合約的關係,顧主顧員就只有按章設法,不會越軌。因工作量大增,當合約完結,不少合約的醫生也意興闌珊,遠走高飛。
不足夠,不僅是金額的多寡,而是醫生所蝕給醫管局的青時間和心血,以及青春和夢想,是永遠也補償不了。